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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养老诈骗案例——“夕阳红”旅游合同解除,旅行社拒不退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1日下午8:02   

    防范养老诈骗案例——“夕阳红”旅游合同解除,旅行社拒不退款怎么办

               【关键词】老年人旅游 合同解除

          【基本案情】2019年,冯爷爷和老伴来到某某老年文化交流旅游中心,报名参加2020年菲律宾六日游文旅活动,缴纳了7000余元给该中心。该文旅活动同时还有二十多名老人参加。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旅游中心无法出团,但始终拖着不做退款结算。冯爷爷和老伴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经支队多次协调,双方达成《旅游投诉调解书》,解除合同,但协议签订生效后,旅游中心仍未退还任何款项。

          【裁判结果】青秀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本案中,冯爷爷和老伴与旅游中心签订文旅活动合同后,因疫情原因致使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经调解已经签订《旅游投诉调解书》解除所签订的旅游合同,但旅游中心仍未按《旅游投诉调解书》的约定退还冯爷爷等人所缴纳的7000余元费用,冯爷爷诉请要求旅游中心退还7000余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老年人旅游产业方兴未艾。老年人旅游对老年朋友来说是有益身心愉悦的活动,但一些不法机构却把老年人旅游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这些不法旅游机构,有的会收取高价团费,虚构各种旅游服务,实际上提供的是远远不符合团费的服务;有的是缺少资质,在老年人发生意外时,没有赔偿能力,甚至逃避责任;有的是故意以各种理由乱收费,拒不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发票。本案中的旅游中心在疫情不能成团出游的情况下,拒不退款,解除合同后仍不履行调解协议,以为老年人维权办法不多,一拖再拖。老年朋友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像冯爷爷一样,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于老年当事人,有专门的绿色通道和法律服务,能够充分保障老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案例来源:“青秀法院”微信公众号;《防范养老诈骗 | 青秀区法院发布十起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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