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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现状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8日下午2:17   

    (二)我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现状

    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现象,我区各级妇联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创新开展。一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2016年3月,《反家暴法》颁布实施后,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高院牵头建立了自治区反对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大部分市也相应建立了市一级的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厅、高院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意见》。 2017年又联合综治办、法院、公安、司法、民政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近期正与自治区高院、司法厅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努力建立起能统筹协调多方力量服务于婚姻家庭工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在自治区妇联的主导下,各级妇联积极推进,自治区妇联争取财政支持,将设立“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列入专项,获得一定的经费支持,各级妇联也主动联合法院、综治中心、司法、民政等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法院、司法局(所)、社区等场所设立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44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建27个,还有22个还在筹建中),所成立的惜缘辅导室和婚调委在调解矛盾、化解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今年以来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218起,有效化解了一批纠纷案件。各级妇联在工作中探索形成了独特的经验,例如,南宁市良庆区婚调委开展的从结婚登记辅导、夫妻情感疏导到矛盾纠纷调解的“一站式婚调服务”,兴宁区婚调委率先建立了与法院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柳州市以市一级婚调委为中心,带动各个社区设立婚调工作室,等等。三是推进婚调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10月,自治区妇联主导建立了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目前已汇聚120多名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人士,                                                 2018年在全区开展了40多场以“平安家庭﹒和谐八桂”为主题的公益巡讲活动,协助各地培训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人员近1500人次。同时,我会加强对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白丝带志愿者广西工作站等专业社会组织的工作指导和扶持,培育他们成为能承担婚调工作的专业社会力量。

    总的来说,我区的婚调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婚调委建设存在不均衡现象。目前全区已建立27个婚调委,部分市已超过1个,但也有个别市1个都没有成立(我们要求的最低任务没有完成),需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已成立的婚调委,大多设在法院和妇联系统,少部分建在民政、司法、政务中心,其它相关单位的资源和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二是缺乏专业调解人才。除少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社会组织发展较快的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缺少调解专业人才。据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统计,目前全区有婚姻家庭咨询师500多名,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玉林6个市及所辖县区,其余市、县(区)分布较少,难以满足全区各地对于婚姻纠纷调解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需求。三是工作缺乏经费保障。今年(2018年),自治区妇联把婚调委建设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支持每个婚调委6万元建设经费。到目前为止,全区已建27个婚调委(工作室),但这个数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婚调委的后续运行仍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据了解,目前只有南宁、柳州两个市的部分城区将成立婚调委这项工作纳入了财政预算或列入了府购买服务目录,其它地方还只是依靠自治区妇联下拨的有限经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作开展。四是与相关部门之间协作、资源整合还有待加强。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婚调委,但在具体工作中,与相关单位之间还存在工作衔接不畅、信息沟通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到纠纷化解效率,不利于今后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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