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姐姐说
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3〕24号),广西25个单位、25名同志获得表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广西女性将推出系列维权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展播,宣传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典型,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妇女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巾帼力量。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仪的先进事迹。
陈仪积极推动贵港市两级法院建立6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多次邀请、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和学习。积极利用“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假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积极担任多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区(村屯)“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先后到21所中小学开展送法巡讲活动45场次,发放法律书籍5000余册,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约1万份,累计12000多名学生受益。他还经常应邀到社区、村屯参加各类公益法律宣讲,邀请妇联、团委等组织构建共建和联动机制,累计举办共建活动20余次,用司法的温暖营造全社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在陈仪的积极推动下,贵港市两级法院与市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机构23个,在广西率先实现两级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覆盖,搭建了一座以法律为桥梁,连接家庭、学校、社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交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点)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的行为,以及未成年人需要心理疏导、安抚帮助等情形,提供多元化、专业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广大家长“依法带娃”。自成立以来,工作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350场次,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720份、提出司法建议15份。
来源:贵港中院
转自:贵港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