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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南县妇联举办2023年农村妇女“领头雁”专项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日下午4:17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两委”女干部和村(社区)妇联主席、执委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能力,2023年7月12日—14日,平南县妇联在县委党校举办2023年平南县农村妇女“领头雁”专项培训班。来自全县村(社区)“两委”女干部,村(社区)妇联主席、执委、农村女党员,县、乡级培训的骨干师资近200名学员参加此次培训。

    7月12日下午举行了开班仪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莉莉做开班动员讲话、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卓礼杏致欢迎词、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郭贤玲主持。在会上张莉莉作开班动员讲话并对培训学习提出了要求。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是新时期妇女工作发展的需要,基层妇女干部要牢固树立巾帼不让须眉的信心和勇气,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基层妇女干部要认真学习,潜心思考,提高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应变能力和水平,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基层妇工作基层妇女干部以及基层妇联执委如何充分发挥作用,引领基层妇女群众干事创业。勇于实践,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广大基层妇女干部要在协调好家庭关系的基础上,不断开阔视野、强化动力,寻找进步的突破口,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树立“我能、我行、我成功”的信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

     

    培训的最后还组织学员们到平南县党史学习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学员们通过了解党史,思想得到了洗礼,增强了基层妇女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凝聚妇女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巾帼力量。

    这三天的培训,精心安排的课程以及授课老师们认真细致的讲解,参训的学员们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建设、家事纠纷调解、廉政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还深刻体会到了基层妇女干部的重大使命和责任。

     

     

     

    转自:平南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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