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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擅自借钱炒股,妻子却被要求共同归还!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10:31   

    丈夫向朋友借钱炒股,亏本后没钱归还,连累妻子也被起诉到了法院,债主要求夫妻俩共同清偿债务。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认为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丈夫归还。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陈杰以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朋友李明借款6万元。同年,陈杰又向李明借了7万元。陈杰迟迟未归还借款,李明多次催促无果。2023年6月30日,李明再次找陈杰商量还款事宜,陈杰表示无法一次性归还13万元,承诺分期还款,并打了一张欠条。双方在欠条中约定,如果陈杰违约,李明可要求陈杰提前一次性清偿借款本息。

           陈杰还两期借款共计9000元后,就没有继续还款了。李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杰夫妇归还借款本金12.1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法院审理

    玉州区法院审理后查明,陈杰借款主要用于炒股,陈杰的妻子谢洁并没有在欠条上签名;李明出借的资金13万元全部是从网贷平台和信用卡套现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本案借款本金系李明利用网贷平台、信用卡套现而转贷给陈杰,故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陈杰应当返还借款本金12.1万元给李明,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至于陈杰的妻子谢洁应否承担还款责任。法院认为,该案借款系陈杰炒股所借,款项均是李明转账给陈杰,谢洁并未在欠条上签字,事后亦未追认该债务。而且,李明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陈杰、谢洁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谢洁对该债务不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玉州区法院最终判决陈杰返还李明借款本金12.1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驳回李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玉州法院
    转自:“广西高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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