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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离婚!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57   
          12月19日,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河源连平的黄某某与肖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儿一女,其中7岁女儿欣欣(化名)因确诊孤独症,至今还在读幼儿园。
     
          今年3月,黄某某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诉请离婚。经询问,黄某某、肖某某均同意离婚,但双方表示仅同意抚养儿子,均拒绝抚养女儿。
     
          连平法院遂从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法官特别强调,双方即使感情不和,也应先行处理好子女抚养安排,切实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近日,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回访,了解到欣欣已在定期接受专业的康复训练,爸爸妈妈虽在外地工作,但每晚都会和欣欣视频通话,每个月还会约定好时间回家陪伴欣欣。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并非个例,四川、湖南等地也出现类似案例,父母因子女残疾或疾病不能自理,而不愿承担抚养义务。法院表示,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自由并非毫无边界。当婚姻走到尽头,父母的选择不仅关乎彼此,更深刻影响着未成年子女的未来。尤其是对于身心存在障碍、需要更多关爱的特殊儿童,父母的责任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州日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自: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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