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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的决定

    各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和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妇字〔2017〕13号)以及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桂妇发〔2017〕28号)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自治区妇联决定,建立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

    一、人员组成

    专家库人员由具有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资格,并有丰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经验专业人士组成。

    二、工作任务

    一是协助综治、法院、公安、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开展疑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二是帮助指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开展工作,培训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人员;三是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权益保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传播科学调解方法、婚姻和谐、亲子教育等知识。

    三、工作方式

    一是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工作室可以根据调解纠纷需要向入库专家提出调解邀请,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专家,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家参与调解。入库专家可以到场参与调解,也可以提供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调解意见或建议。二是根据需求,指导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实际工作,培训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人员。三是结合工作,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各种媒体开展相关宣传。

    四、管理形式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入库专家的选聘、培训、管理,以及联系、协调专家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专家库专家人选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妇联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聘任专家,并发放聘书,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入库专家可以临时解聘。

    文件下载 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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